:::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11-09-13 | 點閱數: 913

嘉義縣政府100年09月09日府人考字第1000161566號來函說明,寒暑假期間非等同於「例假日」,是以教師到校指導學生、帶隊參加各項競賽等教學活動應屬教師義務,爰仍不得據此請領加班費,同時亦不生補假爭議。自收文(9/13)之日起依來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