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19
  • slider image 318
:::
輔導 訪客 - 教導處 | 2015-12-31 | 點閱數: 614

主旨:轉知國立特殊教育學校 105 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分發安置乙案,請轉知相關人員並依時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153733 號函辦理。
二、幼兒部新生逕自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國小部新生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國小畢業生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報名期間: 105 年 2 月 22 日起至 3 月 11 日截止。
四、有意報名者請上嘉義縣特教資訊網(http://spcedu.cyc.edu.tw/spcedu/)公告區下載,檢視相關報名資料無誤並於 104 年 3 月 18 日前送本府特幼科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