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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20 | 點閱數: 39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4 月 15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473370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新 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等 7 所實驗學校, 109 學年度預 計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學校為左鎮區光榮國民小學,其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請逕洽學校瞭解。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20 | 點閱數: 384
說明: 一、本府 109 年 3 月 12 日府教幼字第 1090053066 號函諒達。 二、旨揭作業訂於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假本縣創新學院餐廳辦理,審查時間如下: (一)國小暨幼兒園: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二)國中:調整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及下午 1 時至 3 時。 三、另依 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略以,申請檢附之證件應附正本及影 印本各 1 份,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由各縣(市)存查。爰本案請有意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教師,務必檢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請依申請表順序依序排列)各 1 份,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審查。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16 | 點閱數: 441
一、依嘉義縣政府 109 年 4 月 15 日府教幼字第 1090080084 號函辦理。 二、檢送「嘉義縣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修正規定暨修正草案對照表各乙份。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13 | 點閱數: 543
玉山銀行提供「109 年國民旅遊卡補助款新制 6 大措施說明」,供同仁參考。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08 | 點閱數: 53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5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90039733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或嘉義縣教保資源網(http://child.cyc.edu.tw/)下載。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06 | 點閱數: 441
109 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 109 年 4 月 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846 號公告為新臺幣 2 萬 5,000 元以下。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06 | 點閱數: 394
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提升使用者操作便利性並兼顧個人隱 私權保護,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功能,以符使用者需求。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4-01 | 點閱數: 387
請參閱附件。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31 | 點閱數: 516
說明: 一、邇來應居家檢疫或隔離之民眾未遵守規定,擅自離開指定地點,造成防疫負擔及困擾,並耗費龐大社會資源,先予敘明。 二、茲為免公務同仁重蹈覆轍,而遭受裁罰,請確實轉知屬員及正在接受檢疫(隔離)之人員,務必遵守下列規定: (一)隔離(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二)隔離者倘有症狀者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檢疫者倘有症狀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 (三)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其他防治措施,將依規定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三、另請轉知未遵守檢疫或隔離規定者,除依法裁罰(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27 | 點閱數: 375
說明: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整體疫情防控, 109 年 3 月 19 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24 | 點閱數: 403
說明: 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將全球各國列為第三級警告地區,爰依嘉義縣政府 109 年 2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40203 號函所定原則,各機關學校所屬各類人員,自應不得出國,爰請各機關除確實轉知屬員外,更應要求主管級人員以身作則。違反者依相關規定議處。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20 | 點閱數: 411
說明:依據交通部觀光局 109 年 3 月 16 日觀業字第 1093000537 號函(如附)辦理。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19 | 點閱數: 368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602 號函暨本府 109 年 2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40203 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避免影響機關人力調度,請同仁務必審慎評估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凡非因公奉派出國者,返國後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其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特此重申。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19 | 點閱數: 390
有關「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已公告在公務系統,請同仁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下班前提供意見寄公務信箱。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13 | 點閱數: 590
說明: 一、臺東縣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學校,國小為三和國小、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大南國小、土坂國小、溫泉國小及椰油國小,國中為蘭嶼高中(附設國中部)及初鹿國中;另公辦民營學校為桃源國小。 二、經介聘(含縣內及縣外)調入臺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臺東縣所屬學校各類教師。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13 | 點閱數: 399
  一、「109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請同仁上公文系統查閱。   二、需要紙本彩色版「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之同仁請於 109 年 4 月 6 日前向人事登記。   三、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積分審查: 10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假本縣創新學院餐廳辦理。   四、教師申請縣外介聘調動成功者,不得再申請當年度縣內介聘。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05 | 點閱數: 370
請參閱附件,並請於於 3/6 前踴躍推薦人選,以利後續相關作業事宜。。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03 | 點閱數: 475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627 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學校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分述說明如次: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二)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女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三)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3-03 | 點閱數: 823
說明: 一、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25680 號函承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並依承作契約書及徵選企劃書辦理本保險相關作業。 二、本保險方案於 109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延續保障,惟肺炎疫情影響教育單位開學時間,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便,國泰公司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特延長續保受理期限從 2 月 22 日至 3 月 22 日,為期一個月。 三、本次續保如保戶欲提高投保等級或增加眷屬人員,須加填寫「呵護...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6 | 點閱數: 509
說明: 一、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前經本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 108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為期 2 年,其中第 1 年度保險期間將於 109 年 3 月 31 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請轉知所屬上開屆期訊息 二、檢送本保險 109 年度投保計畫及加入表 1 份(按:保險期間自 109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請逕至本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下載運用。又目前中國人壽就本保險專案部分,提供相關宣導說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務,各機關如有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5 | 點閱數: 37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2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06765E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2 月 20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06765B 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5 | 點閱數: 560
說明:為降低公務同仁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風險,請轉知屬員除公務行程外,應專案簽經服務機關首長核准後,始得出國。有關出國申請處理原則如次: 一、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三級警告」地區(中國、香港、澳門、韓國):一律禁止前往。 二、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二級警示」地區(新加坡、日本):有特殊必要須前往之事由,並經專案簽准後,始得前往。返國後須自主健康管理者,應自假辦理。 三、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一級注意」地區(泰國、伊朗、義大利)及其他非疫區國家:機關應先勸喻暫緩出國行程,倘確有需要前往者仍應報准。 四、各機關應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分級情形,並依上開各項原則辦理。...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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