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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4 | 點閱數: 520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及所屬機關未婚同仁情感交流,擬規劃環境教育體驗活動,以增進互動機會,拓展彼此生活領域,亦得透過經驗分享,增進工作效率,期能達到人才留「嘉」之效果,逐步穩定人口向上成長利基。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及鄉鎮市公所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 (二)實施內容: 1、聯誼模式再包裝:擬採分階段方式進行,每次達 30 人以上即成班。 (1)兩性教育研習:本階段安排兩性相處課程,並以新進人員為主要參加對象,探討性別發展與社會文化互動的關係並了解性別在自我發展中的角色,期建立平等及和諧的兩性關係。研習結束後由每位學員查填問卷,調查參加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1 | 點閱數: 493
說明: 一、轉達嘉義縣政府 109 年 2 月 20 日府政預字第 1090033143 號函。 二、旨揭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The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 CEDAW )及行政院於 100 年 12 月 19 日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之意旨,爰旨揭設置要點第 3 點實有修正之必要。 (二)為鼓勵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女性同仁擔任本府廉政會報之委員,俾提升女性委員達 1/3 以上之目標,酌修旨揭設置要點第 3 點文字內容(修正第三點)。 嘉義縣政府廉政會報...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20 | 點閱數: 523
有關臺中市國小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臺中市 108 學年度已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 4 所國小: 梧棲區善水國中小、和平區博屋瑪國小、和平區中坑國小、太平區東汴國小,如欲申請 109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請審慎考慮。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二、考量人事公平與特殊專長資格教師需求條件,經本( 109 )年度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臺中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規範如下: (一)專任輔導教師:應於臺中市實際服務滿 5 年以上始得申請轉任校內...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9 | 點閱數: 762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二、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所任職務之職務列等最高在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或職務等級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下,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申請赴大陸地區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公務員及警察人員經遴派或同意赴大陸地區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及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應經所屬中央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授權機關同意或核定。 三、本要點所稱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指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人員。 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所稱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指本條...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7 | 點閱數: 398
主旨: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 109 年 2 月 13 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090010154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7 | 點閱數: 37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1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9002106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58 條及第 59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78 條亦有相同規定,爰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如遺有未成年子女,且經審定機關依法審定給卹者,其未成年子女每月加發撫卹金之給與標準亦應配合調整;至 109 年 1 月及 2 月如仍以原給與標準發給者,應予補發差額。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7 | 點閱數: 392
轉達縣府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5 日府教幼字第 1090021562 號函 主旨:停止適用「嘉義縣國民小學主任介聘服務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 一、旨揭作業注意事項係本府於 89 年 8 月 8 日頒布施行,原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訂頒「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惟該兩法業經多次修正,故該注意事項已失所依據。 二、是以,目前凡取得本縣國小候用主任資格且有意赴他校服務者,應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經教師介聘後,由校長聘兼之;旨揭注意事項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3 | 點閱數: 376
為因應國民年金法規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整,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58 條及第 59 條規定審定之「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每月給與標準應由新臺幣 3,628 元配合調整為 3,772 元,並溯自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參閱附件。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3 | 點閱數: 355
教育部函以,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 2 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一案,請參閱附件。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3 | 點閱數: 689
說明: 一、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 10 條規定: 「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同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本法第 10 條公務人員對於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行使之規定,包括提案或不提案、連署或不連署之行為。」 二、 次依中立法第 9 條規定:「(第 1 項)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第 2 項)前項第 1 款所稱行政資...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2 | 點閱數: 53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7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14081 號函辦理。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09 年 1 月 28 日提升大陸(不含港澳)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籲請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大陸委員會亦自該日起調升大陸湖北省列入紅色旅遊警示區域,建議民眾「不宜前往」;至於其他省市區(不含港澳)為橙色旅遊警示區域,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公教人員自當遵守政府規定。 三、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提醒前往具感染風險之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視其旅遊地區和有無症狀等,返臺後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施以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主動監測或...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2 | 點閱數: 36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7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19286 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6271 號函辦理;併檢附前開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 防疫照顧假之適用對象補充說明如下: (一)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之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除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外,如有下列照顧需求者,亦得申請: 1、 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2、 因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者。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1 | 點閱數: 384
說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宣導各項福利服務措施,經委託廠商製作公教員工福利措施動畫短片,融入該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 QR code 連結,歡迎自行下載運用。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1 | 點閱數: 529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 109 年 2 月 3 日內授移字第 1090930612 號函辦理。 二、 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第 5 項明定現職及退離職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應向(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通報,並自 108 年 9 月 1 日施行。 三、 基於政府一體、簡政便民與行政規定之一致性,對於具多重通報身分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含退離職)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渠等通報處理原則如下: (一)現職人員具多重通報身分者,赴陸返臺後通報表送交現職服務機關;若其原退離職列管服務機關有瞭解通報之需要時,得進行必要之查報,或由機關間相互進行通報資訊分享等行政協處。 (二)退離職人員(無現職)具多重通報...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11 | 點閱數: 591
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修正規定 一、 本基準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二、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具有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具有超過十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十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前項十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學年度未休假之日數不得保留。 但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時,得由各主管機關酌予獎勵。 三、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期間所遺課務及職務之代理,應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四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 各校對於所屬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申請國內休假者, 應按下列方式核發休假補助費,所需費用,於各校年度預算之人事費等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7 | 點閱數: 509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5887 號函辦理。 二、 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人員於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期間( 109 年 2 月 11 日至同年月 24 日),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需求者,除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外,家長其中 1 人亦得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惟申請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 三、 又因新型冠狀病毒之傳播途徑及特性尚未明朗,疫情發展仍有許多未知狀況,爰申請防疫照顧假不予支薪之決定,係為維持政府機關及學校運作穩定,盼公務同仁共體時艱並為防疫努力。...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58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15025 號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年月日公佈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暨本府同年 1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090020793 號函(諒達)辦理;併檢附前開教育部函影本 1 份。 二、 為因應旨揭疫情發生,本府前函請各機關學校轉知公務人員差勤管理措施在案。惟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正「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介入措施及實施對象等定義,特再予補充說明,先予敘明。 三、 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教師、聘僱人員及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808
說明: 一、 查「嘉義縣公立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第 6 點第 2 款規定略以,教師申請在職進修,須以在學校服務滿 1 年以上者為限,其「服務滿 1 年」之計算,以初任到職日起算至報考時該學期結束止。 二、 依上述規定,本縣初任教師(即通過教師甄試或公費生分發之人員)須於學校服務滿 1 年以上始得申請在職進修。 三、 另查教育部 91 年 10 月 11 日台( 91 )師( 3 )字第 91142863 號函規定略以,教師係於取得教職前已考取研究所,且到職之前已修畢碩士日間學分課程,僅餘論文尚未完成,得依前開辦法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其於第一年任教期間經服務學校同意後,以公餘時間前往進修,不得影響教學或行政工作。...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546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9 年 1 月 17 日廉防字第 10907000780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檢舉貪瀆不法,法務部廉政署設置多元檢舉管道如下: (一)「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法務部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由法務部廉政署 24 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二)「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 國史館郵局第 153 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方式...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376
詳細資訊逕上縣府人事處網站/創新服務/待遇福利專區查詢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356
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再任有給職務係以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是否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77 條第 1 項第 1 款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疑義案,請參閱附件。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2-03 | 點閱數: 501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1 月 3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56831 號函辦理。 二、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 109 )年 1 月 27 日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請假規定說明如次: (一)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二)符合通報定義者: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後,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三)與確定病例接觸者:應實施 14 日居家隔離,核給公假。 (四)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者:應實施 14 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核給公假。惟疫情指揮中心前已於本年 1 月 25 日宣布避免前往湖北省,...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1-30 | 點閱數: 513
說明: 一、 由於中國大陸武漢市近期發生肺炎疫情,我國於本年 1 月 16 日已將武漢市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二級」。如有需前往武漢或鄰近地區,應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有呼吸道症狀之患者,避免出入傳統市場或醫療院所,並做好個人手部及呼吸道衛生。返國入境時如發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 14 日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疾管署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佩戴口罩就醫,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等資訊,以利及時診斷通報。 二、 有關旨揭疫情相關宣導文宣資料,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下載使用(路徑...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1-22 | 點閱數: 388
說明: 一、 本次服務滿意度調查以網路問卷方式進行,請連結至本行全球資訊網(http://www.bot.com.tw),點選左側「公保服務」,或直接連結至「公保服務」(http://www.bot.com.tw/GESSI),點選「服務滿意度調查」(詳附檔填表說明), 本次調查期間為 109 年 1 月 31 日起至 2 月 13 日止。 二、 為能瞭解要保機關及被保險人對本部提供承保、現金給付及網路作業資訊服務之滿意度,請同仁踴躍填寫。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1-17 | 點閱數: 379
說明: 一、 為保障學生受教權及校務推展,於學期上課期間,校長及教師均不宜請假(如休假、事假或補休等)出國,倘有因公出國之必要,則請悉依嘉義縣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暨相關規定辦理之。 二、 另邇來屢有學校差勤管理不確實之情事反映,按教師請假規則第 13 條第 1 項前項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復查第 15 條規定「教師未依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爰請各校覈實依規辦理。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1-17 | 點閱數: 390
說明: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辦理。 二、縣府為甄選優質教育行政人員,持續優化資績積分審查標準,特辦理旨揭公聽會以廣泛徵詢各校卓見。 三、訂於 109 年 1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3:00-4:00 假本縣創新學院 1 樓 101 研習室舉辦。 (一)請欲參加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同仁參加。        (二)本案無研習時數,採現場報名。請代表出席人員抵達會場後,於所屬學校欄位簽名報到。
人事 汪李春 - 人事 | 2020-01-16 | 點閱數: 505
說明: 一、補助對象: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含國小附幼)年滿 40 歲以上專任教師、專任運動教練及專任輔導教師。 二、補助額度:每人每 2 年補助 1 次,每次最高補助新台幣 3,500 元。 三、差假及健康檢查時間:符合補助資格者每 2 年得核予 1 天公假參加健康檢查,在不影響學校課務、校務運作下,優先於寒暑假或課餘時間辦理;於學期上課期間進行健康檢查者,課務需自理,不得排代。 四、核銷方式: (一)符合補助資格者應自行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檢查,並先行墊付費用,於受檢後,於當年度內檢具檢查繳費收...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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